古若多吉:中共在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可行性研究

(印度)古若多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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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日讯】在谈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话题时,笔者思维倍感清晰。中共从持续了很长时间的计划经济体制过程中,认为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模式不适合于社会主义的专制制度,进而采用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即”市场经济”作为自己发展经济的合理理论和遵循的原则,这已经很让人觉得费解了(就这一问题笔者先前在‘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对立面之我见’一文中就有较为详细的阐述);何况西藏社会的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者实用主义的观念格格不入,所以很难想象中共在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可行性,要知道中共连它自己都没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市场经济体制是否能在中国现行社会制度下站稳脚跟。

中共在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要做持久的努力,又要有紧迫感;既要坚定方向,又要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积极推进。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相结合的范围、程度和形式,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和不同地区可以有所不同。要大胆探索,敢于试验,及时总结经验,促进体制转换的健康进行。”对于商品经济甚为落后的西藏,是否能贯彻好上述的十四大精神,是值得质疑的。如果按照西藏的经济形势出发,大胆探索,转换机制,逐步健康地建立起符合西藏实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要下大力气来解决几个重大的实际问题。这是个大的研究课题,它包括西藏怎样走向市场经济、国营企业怎样转换机制、农牧区现存运行体制如何向市场经济转轨、现存的庞大行政机构如何精简高效、怎样将农牧民的传统意识向实用性思维方式引导和转变等等。这些问题也直接影响着中共在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策实施。本文特别提出以上诸项疑问,来研究和探讨中共在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可行性。

转换旧的体制,在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是个破旧立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共难免会违反“打完仗再建设”的统筹规则。继而,中共在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就会出现经济秩序紊乱,社会不稳定局面。苏联东欧在改革过程中的经济秩序紊乱,社会动荡,一个特别的原因,就是没有体现在改革过程中要坚持“先建后砸”的规则,而是“先砸后建”,结果是国民经济中应有的联系和秩序遭到破坏,新的联系和秩序建立不起来,国民经济陷入危险的困境。

中共首先要想在中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进入深切治疗室对其政治制度作一番大的手术,然后再经过一段较长时期的发展(疗养)过程,或许才能建立起牵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就是,中共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历史上是一种开创性的事业,没有先例可循。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可以也应当吸收和借鉴,但仅仅吸收和借鉴它们的经验是不能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有,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人口多、底子薄、经济发展不平衡、商品经济不发达等“特点”,这就更增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所以要想在西藏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更显得不可能了。

“中共在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比起内地沿海省份要大,这是因为在西藏打破传统的自然经济观念,需要一个过程;在实现新的体制转换方面,客观上存在许多矛盾和磨擦,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个过程;改革的深化将引起社会各方利益更为深刻的调整,这有很大的阻力;中共在西藏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经济条件很差的条件下进行的;也由于是探索、试验,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作中必然会有失误;等等,这些都需要时间,”也不仅仅是需要时间的问题。因此,中共在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存在着很大程度的困难。根据市场经济的经济学价值规律,中共在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没有“市场”的非实用性投资。

一般情况下,因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要求有序进行。根据现代系统论的观点,系统的有序度对于该系统的发展关系极大。如果一个系统的有序度很低或者处于无序状态,那么这个系统就会发展迟缓甚至停滞不前;如果一个系统的有序度较高,那么这个系统就能较快发展。所谓的有序就是该系统内诸要素既有差异又按一定的秩序组合在一起。差异而有秩序才是真正的有序。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进行的改革的有序状态表现为解放社会主义生产力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这个改革要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先砸后建”的观念对于改革来说是要不得的,它会引起无序,所以在破旧体制建新体制所进行的过程中要坚持有序原则和“先建后砸”原则,要重在建设。解放思想观念,也要重在建设。“只有遵循这个原则和规律,在中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不至于落得个”门不当户不对”,这也是相对于中国现行政治体制下而言的。就在西藏能否有序地进行社会主义市市场经济体制是个疑问,中共很难对此有十分的把握。

在西藏,中共不能够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走向健康化,这是因为:

第一,中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阴影至今仍然影响着非公(国)有制经济,虽然公(国)有经济开始在某些方面表像地发挥了作用,经济活动还是受政府调节,始终形成不了要素市场,非公(国)有经济也无法形成西藏市场行为主体。我们都知道,非公(国)有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各种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这是因为非(公)国有经济的发展,可使资本市场和劳动市场相应地发展起来,并为各种生产要素在西藏的合理流动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二,即便有了市场行为主体,没有市场,市场行为主体照样还是被“休”了。中共在西藏的市场体系不能形成何谈发展。的确,不在市场经济体系的培养和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建立不起来,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否真正建立起来的重要标志。由于西藏交通不便,地广人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长期占主导地位,市场规模极小,而且不健全,处于货币交换的起始阶段,根本未曾形成较为完整的规模和理论体系,市场机制的作用也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第三,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中共在西藏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走向市场。转换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增强它的活力,提高它们的整体素质,这是建立所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西藏许多国有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生产人员与非生产人员比例严重失调等方面的因素,经济效益不高,亏损面大,产值和效益成反比例发展,其根本出路在于“动真格的”。“按照国家制定的《企业法》和《国营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把企业应有的‘十四项权力’还给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经济实体,使企业在市场上自由竞争,大显身手,发展壮大”,如果这样实践,必将损及”国家职工”的利益,中共在西藏的市场经济建设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这种困难对于中共来说,不仅仅是个过渡性问题,这需要待到中共专制体制在一定社会条件下逐步形成政治制度优良化后,才有可能做到。在健全的社会保障体制未形成之前,在劳动力市场未形成之前,在经济中没有新的、收益更高的就业机会出现的情况下,特别是在企业都为国家所有、人们把一切经济利益受损失的问题(包括失业问题)都算到国家、政府头上的情况未改变之前,在西藏大规模地“动真格的”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对于个别不称职的人员,动动”真格的”相对来说还容易,但是要搞企业破产,成批地解雇没有犯错误的职工,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都将是个难题,并且可以说是个”政治问题”,甚至会产生敌对情绪。而发展非国有经济,假如在非国有经济得到发展的情况下,可以在许多方面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争取到更多的时间。乐观地说,是可用提供经济补偿的办法缓解利益矛盾。中共要想减少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阻力,一个基本的办法就是对既得利益受损失的人尽可能地进行一些补偿。这种补偿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收入补偿;另外一种是机会补偿,即为人们提供新的获利机会,使其在脱离旧体制之后能在新体制下找到发挥自己作用和获得经济收入的新的职位。收入补偿的前提是有新增收入,机会补偿的前提是有新的机会,这些都有赖于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增长,有赖于西藏国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和西藏财政状况的改善。假如非国有经济得到发展,正好可以起到在国有经济持续增长的势头,增加财政收入、提供新的就业机会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将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新增国民收入的一部分,用来作为体制改革所需要的补偿资金让那些从国有经济体制中转移出来的职工能在非国有经济中找到新的、甚至是收入更高的就业机会,人们就可以用新体制下的收入自动地补偿对旧体制的改革给他们造成的损失。总之,如果非国有经济能进一步发展,可以使中共完全依靠自己经济中新成长起来的经济成本所提供的新增国民收入,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避免社会动荡,实现旧体制向新体制的平稳过渡。然而,由于中共的现行政治对非国有经济发展的限制,别说西藏,就是在中国内陆也无法避免这一体制通病所带来的停滞效应。

第四,如果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要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这是因为上层建筑必须与经济基础相适应,这是任何社会形态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规律。然而中共却很难做到这一点,因为中共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意味着政权的崩溃,所以中共是无法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五,因为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受限,西藏人民将无法真正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在加上西藏历史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观念的影响,西藏人民旧有的一些行为方式、传统观念和传统习俗同市场经济的需求和条件是不相适应的。

虽然中共在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对西藏传统经济会产生一些冲击,但这是通过强制性来实现的。我们看一看西藏面临的市场经济趋势就可以清醒地认识到这种冲击的存在是假像的,同时是短暂的,这是因为:

(一)市场经济要求打破地区分割,实现某种程度跨地域、跨范围的统一大市场。中共十四大提出的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建立起全国统一大市场。西藏同其他各省市一样,都需要从各自不同的条件出发,以不同的方式和途径,逐步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同时,中国已进入了世贸组织,西藏也面临着中国入世后进入国际大市场的形式。当前,西藏的市场还处于初级发育阶段。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物质生产能力差,使西藏综合经济实力处于最低水平。二是商品生产不发达,工业企业始终在不景气的低谷徘徊,农牧业发展良好,但农畜产品的综合商品率较低。三是改革开放使商品经济蓬勃发展,但由于受前述生产力和商品生产的影响,加上有自然地理等艰难经济环境的严重制约,先天不足的商品经济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脆弱性,目前还是一种初级淡薄的商品经济。四是生产体系不健全,市场功能微弱。五是流通渠道单调,等级市场及边贸市场间未形成有机高效的沟通网路。

(二)一般来讲,市场经济要求一切经济活动通过市场进行。特别是通过市场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通过市场实现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市场导向实现产业政策的合理调动和供给与需求的及时协调等,是市场主要功能作用的体现。从西藏现阶段的市场状况看,要实现这些有效的功能作用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首先是企业还没有落实经营自主权,还没有实现转换经营机制,更没有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其经营活动及所有的经及行为就谈不上通过市场去进行。其次是市场发育程度低,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应有的功能作用无从发挥。再次是改革不配套,或各有关部门配套改革步伐参差不齐,互相掣肘牵制,难以形成有序的市场作用范围。如劳动用工权与社会保障方面,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化解了市场功能作用。

(三)市场经济要求塑造新型供需关系。由于西藏经济环境的特殊性,使西藏市场经济面临的这一趋势显得更为突出。不论是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还是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西藏社会供需关系靠中共绝对的指令性计划来维系,从指令性的生产计划、物资、商品调入计划,到实质上亦为指令性的消费计划,都形成一种固定模式,即按计划指标组织实施社会经济活动和消费。这完全是一种僵化的、无可选择的人为重复类比过程。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经济规律受到重视。经济效益成为经济活动追求的目标。经济建设的效益原则和日益更新的消费观念,使社会供需相适应和实现手段,逐步从计划转向市场。驱动这一转变的直接社会效应,一方面是市场供给水平激发社会需要的旺盛。这在包括发展现代科技的高效型经济建设领域和个人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高质量生活消费领域已初步显示出市场机制的功能作用。另一方面,具有强烈时代精神的社会需求是市场得以发展和功能增强的最大推动力源,是刺激市场保障供给的基本牵引力。但西藏因为是自给自足的传统经济就缺乏上述的这些要素。笔者注意到,在西藏生产力落后、商品生产和商品经济还很幼稚的经济状况下,把供需双方推向市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市场导向发展新型的供需关系,是不符合实际的主观造作趋势。

所以,中共在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不可行的,悬崖勒马保持西藏原始经济形态(不以破坏生态环境的代价来创造经济增长)仍是中共最明智的选择,这也是符合西藏地域特色传统经济特征的。

原载《北京之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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